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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9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启动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全面开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和响应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9月14日,河北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北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冀科创领〔2022〕1号),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市县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协同开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工作。省科技厅建设了“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对接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现已上线试运行。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企业范围
根据《河北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目前主要服务的企业是全省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高新技术企业、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企业名单以《关于征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共性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的通知》(冀科高函〔2022〕57号)名单为准)。以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服务企业范围。
二、主要服务内容
针对企业在推进技术创新中遇到的现实困难,结合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主要职能,主要为企业提供以下五个方面服务。
(一)服务企业技术研发。根据企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支持企业在生产工艺技术提升、生产装备改造、新产品研制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服务企业科技成果引进。根据企业对科技成果的现实需求,向企业推介科技成果、专利等,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中应用、在生产中转化。
(三)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需求,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服务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合作。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协助企业加强与高校院所联系,推进与高水平科技人才和团队合作。
(五)其他科技服务。根据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等需求,协助企业解决政策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研。请各市科技局组织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有条件的邀请相关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专家共同参加,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重点服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需求调研,向企业宣传我省科技创新政策,解读《河北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指导企业结合自身需要,在技术研发、成果引进、平台建设、人才合作、科技服务等方面谋划拟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具体事项。
(二)组织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信息填报。针对企业提出的技术创新需求,请各市科技局组织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企业在“服务平台”填报需求信息(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查问卷式样见附件1)。
重点服务范围外的企业确有急需解决的技术创新需求的,也可以在“服务平台”填报。
(三)开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响应。请各市科技局按照《河北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在“服务平台”对企业填报的技术创新需求进行处理,根据需求内容及管理权限,分别交县、市、省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有关事项
(一)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可参阅《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对接服务平台操作说明》(附件2),在“服务平台”进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信息的填报、修改、处理等操作。
(二)请各市科技局和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安排专门科室做好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信息的审核及处理工作。并通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开展技术成果推介活动、推动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接科技特派团或科技特派员、宣讲科技创新政策等形式,推动企业相关需求及时解决。
(三)省科技厅通过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库、专利库、人才库、科技政策库等,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提供科技资源和信息保障。并通过实施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组织成果和人才服务对接活动、组织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服务等,推动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解决,视情况给予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四)“服务平台”常年开放,随时接受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填报。对于2022年10月底前企业填报的技术创新需求,将优先给予支持。对于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填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共性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的通知》(冀科高函〔2022〕57号),由相关企业提出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请同时通过“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对接服务平台”填报。
附件:1.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查问卷(式样).doc
2.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对接服务平台操作说明.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