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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2
发布日期:2022-09-01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全市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市工业设计发展,认真落实《邢台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邢政字〔2018〕3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邢市财建〔2018〕13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邢工信产业〔2018〕48 号)有关精神,现将2022年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主体
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在邢台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
二、支持重点
2022年,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等领域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设立有首席设计师岗位。
3、已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4、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5、重视知识产权应用,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近两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申报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1);
②《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方案》(提纲见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
四、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受理,择优推荐上报。
五、支持方式
根据《邢台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邢政字〔2018〕3号),对经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大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力度,支持指导优势制造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
(二)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按要求编制创建方案,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集中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乔拴峰 侯伟伟 2608020
邮 箱:kjk2608020@163.com
地 址:邢台市襄都区顺德路229号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001)
附件:1.《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docx
2.《邢台市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方案》(参考提纲).docx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