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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2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对接国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进一步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临床医学研究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做好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石家庄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按照《关于加快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科技局开展2022年度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面向我市疾病防治需求,以提高我市临床诊疗水平为宗旨,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市内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的医院为主体,以省、市、县(市、区)医院为主体,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加组成的疾病诊疗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疾病诊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市级科研平台。
(二)主要任务
1.根据中心的建设方向,围绕本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诊疗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选择重点诊疗病种,开展相关疾病的临床研究,提高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
2.与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搭建疾病诊疗协同网络,开展临床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业务培训,带动本领域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3.集聚医学创新资源,在促进临床诊疗技术提高的同时,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临床医学协同创新,带动健康产业的发展;
4.加强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打造一支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石家庄市地域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或具有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的二级医院,能够为筹建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依托单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提供的科研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原则上依托单位每年投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二)具备一流诊疗设备、相当规模的门诊及住院量,有开展高精尖医疗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且已建立覆盖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
(三)技术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建有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原则上近3年牵头承担不少于5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或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四)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够对拟申报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申报事项及流程
(一)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由单位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二)系统登录网址
石家庄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sjz.gov.cn/)点击“业务办理”,进入“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用户登录页面,选择对应的“申请人”、法人(申请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登录“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成功登录平台后进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
(三)系统登录账号
1.申报单位注册前可先在“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点击“单位注册情况查询”,查询本单位是否注册,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2.未注册过的用户,在“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按要求详细填写单位信息,并注册为“单位管理员”。
申报单位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市卫健委推荐上报,省直、县(市、区)等医疗卫生机构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新用户注册信息填写时请按照以上推荐原则准确选择本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
3.“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4.单位管理员分配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申报人。
5.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用户登录系统后,需要首先完善各自的用户基本信息,核实依托单位名称、所属归口等信息是否准确,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完善有关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应变更事项的申请和佐证文件。
(四)填写申报书
申请人用户成功登录“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后,在首页选择“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进入。
申请人用户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即可填写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逾期将无法提交。
申报书提交后,申请人可在“申请书查看”栏目中在线浏览申报书。
(五)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成功登录“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后,在首页选择“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进入。
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审核”栏目,对申报书进行审核。经单位管理员审核过的申报书归口管理部门才可进行审核。
(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用户成功登录“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后,在首页选择“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进入。
归口管理部门用户点击“申报管理”,根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荐,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七)材料报送
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申报书一式五份和佐证材料一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7时
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7时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7时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17时
四、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技科:85069136 85068336
技术支持:85866036
附件:石家庄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