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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5
各县(市、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北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信产函〔2022〕4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文件精神,及时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省厅通知中《2023年河北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申报指南》编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性,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和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上报项目原件、申报单位信用信息及项目现场进行审核查验,并出具项目在建证明材料和推荐意见。
(三)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工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二、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入口登录(网址见省厅通知,首次使用平台用户需注册),选择“更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模块,在线申报有关材料,必须通过申报书附件页签中“模板下载”按钮下载模板填写后再上传,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至上级工信部门审核,过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入口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附后),选择“更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模块,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审核推荐意见、项目在建证明等一并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需技术支持,请联系0311-85866037。
(详见附件省文件要求)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区域推荐项目,于8月5日前提交至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上报一份纸质版材料(盖章)。
四、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与电子工业科
联系人:肖东胜 87852949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