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石家庄市“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时间:2024-07-18

关于开展2024年石家庄市“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石家庄市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5年)》(石政办函〔2022〕17号)精神,大力提升县域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4年“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长(项目组第一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须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和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备完成项目必须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场地等条件,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该专项项目的企业,原则上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专项资金申请额度。

(三)项目组长必须为在职人员,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诚信,有研究经历和前期工作积累,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有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利,并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

(五)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列入各级科研失信记录(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二)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且不良记录尚未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

(三)有在研项目(已申请验收项目、正在验收项目,以及已组织专家验收,但没有完成纸质验收材料归档的项目均视为“在研项目”。)的企业、项目组前3名人员不得申报;承担“后补助资金”项目,且项目在正常执行期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受本条款限制。

(四)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和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不良记录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组长。

(五)原则上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1项。

(六)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财政经费支持获得的研究成果项目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即将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石科规〔2024〕1号)执行。

二、支持内容

2024年,拟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提升”专项项目20项左右,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15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申报项目须围绕县域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重解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和共性技术问题,以科技创新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网上申报登录“石家庄科技网—办公大厅—科技计划网上管理平台”。

(一)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单位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正确选择本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注册为“单位管理员”。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二)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

(三)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审核”栏目,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四)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市科技局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荐。

四、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

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项目申报单位上传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8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18时。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后,请及时联系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评审及支持方式

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根据评审结果,每个县(市、区)拟立项支持1-2项。

(三)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科室: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与区域创新科 85671197,8505499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及咨询电话: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85866036,85866037。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