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关于发布2024年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石科计函〔2024〕29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石家庄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在前期公开征集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需求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需求,现将2024年度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2、3)予以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揭榜方。

一、榜单设置及揭榜要求

此次榜单共31项科技项目,其中技术攻关类26项,成果转化类3项,行业共性类2项,主要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以及民生等领域的技术攻关需求以及成果转化需求。本批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揭榜单位须遵循下列条件:

(一)技术攻关类:

主要由石家庄市企业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由国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进行揭榜。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发能力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

2.能针对需求方要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并与需求方共同完成项目实施;

3.具有充足的研发投入、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科研队伍与相关经验。

(二)成果转化类:

主要针对全国范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市科学技术局发榜后,由石家庄市内有技术需求和应用需求的企业揭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内独立法人资格,确有相关技术需求、具备成果转化条件的企业(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

2.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

3.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等配套条件。

(三)行业共性类:

充分发挥政府凝练行业内共性技术需求和难题的主动作用,由市科学技术局面向市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等创新主体征集并凝练出行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通过发布榜单,征集揭榜方解决此类行业共性难题。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发能力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单位);

2.能针对需求方要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并独立完成项目实施;

3.具有充足的研发投入、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科研队伍与相关经验。

二、揭榜流程及时间

(一)洽谈对接。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在榜单发布后主动与需求单位联系对接洽谈,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制定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

(二)揭榜申报。各有关单位可以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情况填报揭榜申报书,并按要求书面提交以下揭榜申报材料:

1、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及项目实施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4、5);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各合作单位公章),要求各方知识产权界定清晰、分工明确、资金分配合理。

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相应业务科室,将电子版材料(PDF文件格式)发送至相应业务科室邮箱(见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涉密材料请刻录光盘报送。

(三)申报日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8日17:00。

(四)评审推荐。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和需求方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推荐名单。

(五)组织对接。组织需求方、揭榜方对接,充分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合作内容、考核指标、交付时限、付款金额及方式、产权归属等。

需求方无法确定唯一合作对象的,在征得揭榜方同意后可采取“赛马制”,平行启动,以最先达标的揭榜方为优胜者,其余揭榜方自动淘汰。原则上每个项目参与“赛马制”的揭榜方不超过3家。

(六)项目立项。需求方与揭榜方将揭榜协议报送市科学技术局审查备案通过后,由市科学技术局向全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学技术局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对项目进行立项,由需求方和揭榜方作为联合承担单位与市科学技术局签订“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任务书,约定项目任务、预期目标、实施周期、资金使用等内容。

三、扶持政策

“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资金主要由需求方、揭榜方按揭榜协议落实。技术攻关类项目资金保障以需求方提供配套资金为主,成果转化类项目资金以揭榜方提供配套资金为主,行业共性类项目资金以需求方提供配套资金为主。石家庄市财政对通过评审并对接成功的项目,按项目榜额分阶段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需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对于超出申报时间揭榜、提交申报书的申报单位,纳入到之后批次组织的评审中。

五、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科:(咨询电话:0311-85057595、85089298、85671296,地址:石家庄市科技局311室,邮箱:sjzkjjgxc@163.com);

社会发展科技科:(咨询电话:0311-85068336,地址:石家庄市科技局305室,邮箱:sfc2019@126.com);

农村科技与区域创新科:(咨询电话:0311—85054997,地址:石家庄市科技局304室,邮箱:kjjnqk@163.com;

成果转化合作科:(咨询电话:0311—85677014,地址:石家庄市科技局411室,邮箱:sjz85069336@126.com)。

附件:

1 石家庄市2024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技术攻关类)

2 石家庄市2024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成果转化类)

3 石家庄市2024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行业共性类)

4 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申报书

5 项目实施报告编写提纲

6 科研诚信承诺书

7 石家庄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