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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257号)要求,大力推进我省先进团体标准应用实施,为做好2024年度工信部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应当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主题,在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重点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国际性团体标准。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初审后,向我厅提出申请。省级有关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可直接向我厅提出申请。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2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在线申报时,请按优先顺序逐项填报即可)。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四)我厅汇总梳理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审查,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盖公章复印件;
(三)申报期内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社会团体信用情况证明;
(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正本(或盖公章复印件);
(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2,应用单位需加盖公章);
(七)已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四、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7月16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汇总表需按优先级对所推荐项目进行排序,见附件3)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我厅,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电子版请登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方式:孙静怡 0311-87803218 15003116043
电子邮箱:sjy@ii.gov.cn
材料寄送地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编:050071。
附件:1. 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
2.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3.推荐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