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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结合2024年全市科技工作重点任务,市科技局编制了《2024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2024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24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部分 申报须知
一、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 2023年3月1日(含)前,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鼓励省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和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备完成项目必须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场地和装备条件,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鼓励申报单位聘请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项目。
(四)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有与项目相关的书面合作协议或合同(需盖申报和合作单位公章),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利。
不符合以上申报资格要求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二、申报限制条件
(一)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参与。
(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不得申报。
(三)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揭榜挂帅”专项)。
(四)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验收结论为“验收不通过”的企业、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已申请验收项目、正在验收项目,以及已组织专家验收,但没有完成纸质验收材料归档的项目均视为“在研项目”。“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后补助资金无须验收的项目申报时暂不受本条款限制)
(五)单位发布“揭榜挂帅”榜单无数量限制。成功揭榜并立项的单位和申报人在研“揭榜挂帅”项目与本年度申报“揭榜挂帅”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揭榜挂帅”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揭榜挂帅”项目1项。验收结论为“验收不通过”的企业、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再立项。
(六)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和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不良记录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七)严禁多头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国家、省、市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将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名单。
(八)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发现或通过举报发现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其他单位名义、冒用他人或其他单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项目立项后,自筹经费额度、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目标及指标不得降低。
三、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二)申报程序
登录“保定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业务大厅”—“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操作。
网址:https://121.18.211.137:81/bdkjjh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
未在“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注册的单位,需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登录入口”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正确选择本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注册为“单位管理员”。申报单位注册前可先在“新用户注册”页面点击“查询单位注册情况”,查询本单位是否注册。已注册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无需重复注册。“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
单位管理员点击“单位用户登录”登录系统,在“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申请书填报:
项目申请人在“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准确选择对应的“计划类别”,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申请书提交后,项目申请人可在“申请书查看”栏目中在线浏览申请书。
(1)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归口用户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市科技局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荐。
(3)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书(带“保定市科学技术局”水印)在评审通过并获立项后,按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报送。
四、项目咨询电话
1.资源配置管理和监督评估处:0312-3312090
2.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0312-3312067
3.高新技术处:0312-3312060
4.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0312-3312063
5.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0312-3312080
6.区域创新处:0312-3312071
7.外国专家管理和国际合作处:0312-3312076
8.农村科技处:0312-3312061
9.社会发展处:0312-3312070
10.生产力促进中心:0312-6776360
五、技术支持电话
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0311-85866036 85866037
第二部分 立项支持重点
一、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专项
1.对2023年新建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按照有关政策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保定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
2.对2024年拟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智能智造、大数据、新能源与电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都市农业、中医药产业等技术领域支持。
申报材料:《保定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保定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咨询处室: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专项
保定市“揭榜挂帅”工作聚焦我市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公开征集、公开发布、公开支持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落地转化。支持范围主要围绕我市科技发展战略,聚焦“医、车、电、数、游”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都市型农业等七大重点产业、18个重点产业链以及N个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的重点产业,包括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成功揭榜的榜单项目,择优进行支持。
申报材料:“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中心”-《保定市“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申报表》,线下申报。
申报截止期:常年征集、分批发榜
咨询处室:资源配置管理和监督评估处
三、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2021〕18号),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主要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包括:
(一)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建设项目。围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进程,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保定市支持科技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 对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服务的,按照实际认定业绩,以后补助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科技服务机构业绩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二)双创载体建设提升项目。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浓厚我市创新创业氛围,根据《保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提升,对新认定和提档升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提升专项申请书》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三)科技创新券支持项目。按照《保定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常年受理、先到先得、择优支持、定期兑付”的原则,面向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及经过认定的创新平台等科技资源开展与其创新活动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检验检测及购买技术解决方案等活动。企业可登陆通过“保定市科技创新券平台”(http://www.bdkjcxq.org.cn/)进行注册申领。
申报材料:创新服务合同、企业承诺书、自付资金证明
咨询单位:保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支持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围绕大数据、新能源与电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产业、汽车产业、先进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支持规模大、基础好、带动力强、科技人员集中和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型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经认定的单位法人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的基础研究项目。
申报材料:《保定市基础研究专项申请书》
咨询处室: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五)保定市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建设项目。为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具备较强技术转移服务能力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申报材料:《保定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项目申请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工作方案、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书等。
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项目。①重点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已取得关键核心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处于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的科技成果,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够批量生产的重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支持重点:信息智能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性能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健康、现代农业产业等。②中试熟化基地建设项目。立足我市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农业等主导产业,支持建设面向产业,专业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中试熟化基地。为有中试需求的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中试设备、中试场地、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等中试设施,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中试服务,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系列新产品、新装备。③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通过搭建新型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真实的技术试验验证环境,创造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场景条件,演示具有前沿性、创造性的新生产生活方式,拓展产品应用的新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加速新技术新模式落地转化,实现产业化应用,孕育更多成长性高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基于我市重点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紧贴重大工程建设、城市精细管理、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七)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补项目。①成果受让方奖补项目。我市企业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技术成果,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50万元。申报材料包括相关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企业付款凭证、科技成果卖方开具的发票、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技术所有权变更或许可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等。②技术转移机构奖补。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北京等外省(市)成果向我市转化的科技成果,按不高于其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50万元。对促成成果交易作出实际贡献的经纪(经理)人按其年度促成交易额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金由所在技术转移机构向经纪(经理)人分配。同一材料不得重复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企业付款凭证、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交易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分别与技术交易双方签订的两两委托协议等。
申报材料:线下提交《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补申请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企业付款凭证、科技成果卖方开具的发票(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不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技术所有权变更或许可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等。
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八)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项目。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加快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以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科技培训平台、推进“产学研用服”一体化发展为重点,支持创建及提档升级农业科技园区;围绕粮棉油、杂粮、蔬菜、林果、药用植物、畜禽、水产等方面,支持开展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引导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培养农业科技人才,促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孵化为重点,集中打造和提档升级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营造“低成本、专业化、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
申报材料:《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
(九)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项目。选派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促进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围绕我市农业特色产业,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和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县乡村镇、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农业科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帮扶;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引领、示范、应用和推广等作用,带动农村创办、领办农业科技型企业,促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
(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未来产业、战新产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材料等产业链项目;“数字保定”建设技术研发及应用场景以及其他有重大突破性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十一)社会发展研发项目。围绕我市卫生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和社会事业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需要,鼓励开展卫生健康、生物医药、中医药领域创新研发;加强资源与环境、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研发;支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食品安全、智慧政法、文物保护与体育发展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技术攻关。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社会发展处
(十二)农业发展研发项目。①乡村振兴技术创新项目。重点围绕智慧农业、耕地质量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现代化牧场绿色生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预制菜、地道中药材、高质高效种植和养殖、节水灌溉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重点支持现代特色种业创新、现代物资装备升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升等领域。③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公关项目。重点围绕农业绿色优质生态关键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现代化牧场生物安全与环境控制、节水农业、数字农业与智能化农机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④现代种业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围绕主要粮食作物、特色作物、水产、基因生物、分子育种、动植物新品种等种质资源培育,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制、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⑤支持保定农高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引进和落地一批新的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围绕基因生物技术、分子育种技术、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循环农业、智慧农业、节水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等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
(十三)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年度监测评价结果,依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细则》规定,科技服务机构帮扶县(市、区)政府开展科技创新跃升攻坚行动,按照签订“快速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任务书,对县(市、区)提升类别和提升分数的实际效果,采取后补助经费的方式进行工作补助和奖励。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十四)校(院、所)企合作项目。围绕我市“7+18+N”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支持我市企业与中科院各研究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校企、所企等合作科技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并优先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十五)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计划。按照《保定市推进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实施办法》,对已核准备案的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技术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可以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召集联盟成员单位,根据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体系规划,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示范工程。对运作规范、效果突出的创新联盟,依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科技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十六)军民融合、京津冀协同创新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军民融合、京津冀协同攻关项目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
(十七)引才引智项目。围绕我市重点研究领域、重要技术需求,突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推进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链竞争力。
申报材料:《保定市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外国专家管理和国际合作处
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