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12

关于开展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汇聚服务资源,建立全省优质服务机构库,更好地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省厅决定开展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登记并运营两年以上的;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具备专业服务能力;致力于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数字转型、融资促进、管理咨询、品牌提升、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等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

  (二)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在征集之列。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运营管理规范。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服务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280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四)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专职服务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占比80%以上。

  (五)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组织或参与全省“百场万家”、“三赋”行动、“一起益企”、产学研、项目对接等各类活动,在专业服务领域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征集要求

  (一)广泛动员。推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是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申报,扩大服务资源的供给量,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撑。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装订后报送所在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将纸质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和申报单位材料于2月5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zxfwtx2023@126.com。

  四、管理使用

  (一)择优入库。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审核,择优遴选一批服务机构纳入全省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引导支持。入库的服务机构后续将作为各地开展百场万家、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专精特新企业诊断等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备选供应商。同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做法和服务产品加大宣传推介,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机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特别强调。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只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4室

  附件:1.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2.XX市(区)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