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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4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2〕1号),现将拟受理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实名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或者调查线索,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冒名提出的异议,无异议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期限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123房间(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联系电话:0311-85816252
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拟受理目录.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拟受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