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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4
冀工信民经函〔2023〕36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指南》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3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和培育名单,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一、集群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进一步畅通产业协作网络,增强集群创新活力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着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不断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开放合作,加快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强化公共服务,支持集群不断提升创新、数字化、绿色化、开放合作和治理服务能力,增强专业化配套水平。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集群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目标进展、工作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等进行持续跟踪,并组织集群于每年3月30日前填报上一年度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监督和评价,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
五、集群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1.2023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2.2023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