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

时间:2023-07-28

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食药函〔2023〕34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有关要求,优化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结构,推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于7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 系 人:李铁飞  0311-87803220

  电子邮箱:hbxpfgyc@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有关要求,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现开展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健康消费品领域:2022年以来新获批国家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中医药领域:中成药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河北省境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健康消费品领域

  申报条件:2022年以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获得国家注册批准,并且首次在我省结算。

  (二)中医药领域

  申报条件:单品类中成药上市后,2022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和10亿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编制要求编制《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报告需妥善保存备查。

  (二)申报程序

  各地(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本地相关企业申报,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对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出具明确推荐意见(见附表1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四、工作要求

  (一)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地(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材料完整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项目申请单位出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各地(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7月31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含附件1、2、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电子版U盘一份,电子版正文为 word格式,附件为 pdf格式,表格为 excel格式。

  附件:

  1.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